欢迎访问企有序(广东)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东莞代理记账|东莞代理做账报税 服务电话:18098249116

工商核名,查询新公司名称是否已被注册,10分钟知结果,看能否办理执照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代理记账

400-6622-160

立即咨询

东莞企有序浅论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的优势日期:2019-05-27 17:05
  社会保险费简称社保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二者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并且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我国在50年代,初步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入8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步入90年代,国务院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2001年《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开始施行。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公布施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由此,以双重主体、多元化征管为特征的社保费征管体制终结,持续了20年的社保费该由谁来统一征收的讨论画上了句号。税务机关使命光荣,重任在肩。
  一、税务部门代征社会保险费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保证和加大社保费的征收力度。税务部门肩负着筹集国家财政资金、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支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能。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社保费征管经验,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熟、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同时,税务机构遍布全国城乡,拥有在登记、申报、征收、管理、统计、检查、清欠等环节征管工作的优势和手段。因此,实行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征管优势和运行机制,而且还可以不断规范社保费征收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降低征收成本,有利于保证和加大社保费的征收力度。(二)有利于促进社保费征管体制的完善。由税务机关统征社保费,按照税收征管模式对社保费实行规范化征管,不仅可以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而且可以促进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管、用等运行过程的有序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同时,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可大大减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量。
  (三)有利于社保费的法制建设。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费的法制建设和完善,是规范社保费执法秩序、健全统征社会保险费制度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因此,必须从法律、法规及征管体制上明确税务机关是社保费统一征收的唯一执法部门,以便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完成包括社会保障费征收入库、违章处罚、催缴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并有权对不缴纳或欠缴的参保单位、企业采取如税收一样的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以提高社保费的征收效率和刚性。
  (四)有利于提高社保费社的征缴刚性。社保费实行统一征收,而且其征收与管理分开,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降低征收成本。美、英等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险税都由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在缴纳社会保险税时与个人所得税一起申报,雇员部分由雇主代扣代缴,自营者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税款进入国库,借助税务机关征税的专业优势,增强执法的强制性。而社会保险专门机构则负责社会保险编制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开支情况的检查,体现了社会保障资金收、管、用的分离,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是社会保障费征收方式的优化选择。
  二、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面临的挑战
  (一)法规规章不完善。现行有关社会保障政策,除了《劳动法》之外,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公布施行。由于各种征收标准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导致省与省之间在开征社保费种、缴费基数、以及征收比例方面不尽相同,造成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负担水平不一致,不可避免造成缴费单位的攀比心理,并严重损害了社保政策的严肃性。
  (二)管理不规范。现行社保费征缴体制,由与之相关的劳动社保经办机构、税务、财政、人事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大致分工如下: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保工作的政策的制定和指导;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社保费的登记、核定、检查、发放等,既参与征管又负责社保费的发放;税务负责社保费征收;财政主要确保存量资金的安全运作与监督。参照税收管理法则,把征管原本属于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能如缴费登记、基数核定、日常管理、行政处罚等分散在多个部门操作,难免会政出多门、职责交叉、体制分散。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及时协调处理好。管理体制不规范将导致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审核与征缴环节不相协调,机构传递的审核信息不实。参保单位的缴费数额是由社保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只负责征收,这就导致一些“死账”“坏账”的处理措施不得力,不能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各费种管理自成体系,统收级次不够统一。三是工作流程不规范,征缴效率低下。
  (三)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多样化。由于权责分散,分工不明确以及部分权力之间可能存在的交叉,导致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多种多样。一是核定缴费数与征收计划脱节。企业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征收计划的确定以及行政处罚等环节分布在劳动、人事、社保等多个部门,致使衔接不紧,严重削弱了税务机关的执法力度。二是税务征收权不完整,给征收工作带来困难。三是征管查脱节,优势费源流失严重。税务机关只承担社保费代征工作,而对费源的管理、检查却由社保部门负责,这样直接产生两个后果,其一是税务部门只征不查,有能力稽查却无权查;其二是社保部门有权稽查却力不从心,查处力量严重不足。这种权力分配与力量分配之间的不平衡,最终会导致很多费源的严重流失。
  三、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具备的优势
  社保费等非税收入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管理,这是我国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将使社保费等非税收入在制度上更具规范性,在执行上更具刚性,不但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效率,而且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社保费征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宣传是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社保费宣传长效机制,以宣传促征管,以征管带宣传。要充分利用内部、外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税务机关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情况、成效,营造良好征管氛围。
  (一)征收手段:管理、经验可圈可点。社保费的征收涉及面广,数据量大,数据内部层次和关联多,只有依靠信息化手段,才能适应当前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需要。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尽快完善社保信息传递平台,不断提高传递社会保险数据的质量和效率,让征收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取得相关数据。一是税务机关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统一社保费征缴系统,实现社保征缴信息与税收征管系统的对接,优化社保费缴款方式,建立社保缴费分析系统。二是税务机关有效借助外力,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联席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社保、医保、财政、银行等部门做好新增保险费的征收,确保社保费及时征缴入库。三是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征收、管理两大平台为社保费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实现了信息管费,为社保基金征管编织了一张高科技防风险的安全网。征收系统方面,全面上线“金税三期”系统,实现了社保费征管数据实时传递、业务应用全省集中,做到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政策落实。管理系统方面,各级税务机关将本区域社保费征管数据集中处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发现并解决业务风险。
  (二)征收力度,税务机关勇于担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总局工作部署,统一执法规范、明确业务流程,不断优化社保费征缴管理体系,确保了社保费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入库。税务机关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充分发挥税收执法刚性,定会圆满完成上级机关交给税务部门的社保征缴任务,充分展现“税务铁军”的风采。社保缴费人与税务纳税人的管理重叠度方面相当高,无论是企业纳税人还是自然人纳税人,基本上都要缴社保,实行一体化一窗式征收社保费,充分利用税务部门的执法刚性,征收力度大、征税费网点多、缴费渠道多样化--网报、电子税务局、公众号、手机APP、办税服务厅等等,征管信息资源和征管经验丰富的优势,纳税人在办税的过程中可以同时缴纳社保费,既显著提高了征管效率,也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印证了--让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事实,极大地方便了缴费人。税务机关在没有额外增加人员编制、新建办税缴费大厅、增加征收成本的情况下,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税费同征,实现了社保费征收规模和征收效率“双提升”,既极大节约了行政成本,也极大提升了社保费征缴效能,从而在实质上减少了税费缴纳的工作量,并降低了征收成本。
  (三)征收队伍,人力、资源优势明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征收社会保险费,征管力量大大增强。首先,税务人员的学历大大优化,都是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高端人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征收方式进一步规范,征收能力大大增强。切实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并且实施“一把手”工程,及时协调解决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了专门工作团队,加上专门的职能科室,从各部门抽调骨干人员,专职从事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审核、缴费记录和统计、汇总、对账、分账等职责,为参保人实行“一条龙”的缴费服务;其次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办法和奖惩考核机制,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纳入县局工作规划,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兑现,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并且加大了行政监督力度。因地制宜地建立责任具体、奖惩分明的征缴控管机制,实行税费“同征、同管、同核、同考评”,是税务部门搞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前提。第三,加强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社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负责征缴工作的税务部门不仅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政策水平,而且要主动向人社部门、外地单位学习先进的征缴经验、一些好的措施办法,在坚持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确定工作思路和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您的财税专家

    东莞南城:

  • 咨询:18098249116
  • 客服:18029086602
  •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金朗路1号405室

    东莞莞城:

  • 咨询:400-6622-160
  • 客服:18024773080
  •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城创业路12号

    许可资质代办:

  • 食品经营:食品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
  • 道路运输:国内货代备案、国际货代备案、道路运输证
  • 其它:对外贸易经营备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主营业务:东莞代办营业执照|东莞代理记账报税

    工商&税务:

  • 设立:公司注册、个体户注册、分公司注册
  • 变更: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股权变更......
  • 注销.转让:个体户及公司注销、股权转让......
  • 东莞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

    企业辅助:

  • 知识产权: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版权登记......
  • 企业管理:法律顾问|管理培训|企业认证
  • 增值业务:企业400电话开户、企业邮箱
  • 网站建设|百度/阿里入驻|CRM管理系统

© Copyright 2021 东莞市企有序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19029784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6499号 技术支持:微闪推巴巴 网站地图
东莞代办营业执照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公司注册 南城公司注册 东城公司注册 莞城公司注册 万江公司注册 寮步公司注册 厚街公司注册 东莞代办执照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部分内容可能转载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谢谢!    技术支持: 微闪推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