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开始实施!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要点看这里日期:2021-11-07 18:11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近期,国家决策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费缓缴措施。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10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0号,以下简称《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转发:东莞市企有序财税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