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广东省税务、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等8户生产型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和广州市合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参与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何某某团伙利用广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等8户生产型出口企业,采取伪造销售合同、虚假收汇、虚构出口业务、获取虚假出口单证等手段假报出口;广州市合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为该团伙成立具有进出口资质的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提供帮助。广州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3871.14万元,对未退税款326.62万元不予退税,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代理记账公司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对以上3人并处罚金合计3902万元。广州市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广州市合建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相关涉案人员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广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部署,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